仲裁申请书

时间:2024-07-14 18:45:31
仲裁申请书

仲裁申请书

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,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,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。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,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仲裁申请书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仲裁申请书1

申请人:

委托代理人:

被申请人:

请求事项: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劳仲案字(20 )第 号仲裁裁决。

事实与理由:

本案仲裁庭审时间为20 年5月23日,其时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已施行,《仲裁裁决书》也已载明,裁决适用的是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。但是,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规定的程序:

1、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。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,设首席仲裁员。”但是,本案的仲裁庭成员多达五人,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。

2、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:“笔录由仲裁员、记录人员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。”但是,本案仲裁庭共有五人,却只有三人在笔录上签名,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。

3、仲裁庭成员同时担任书记员制作笔录,导致产生自审自记自裁现象,这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合议庭成员兼任书记员的性质完全相同,有违公正公平原则。

4、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“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。质证和辩论终结时,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。”但是根据庭审笔录记载,庭审时仲裁庭既未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,也未组织双方互相辨认,更未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,甚至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,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。

5、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,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”但是本案并未在庭审过程中出示、质证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,可见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均未经过查证属实,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。

6、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:“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,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。”但是,本案的仲裁裁决书却只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,没有仲裁员的签名,所有仲裁员的名字都是打印上去的,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。

以上六点均可由《庭审笔录》和《仲裁裁决书》予以证明。

综上所述,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景劳仲案字(20 )第X号仲裁裁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,请求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。

此致

  申请人:

  年 月 日

仲裁申请书2

申请人:姜 ,男, 年1月23日出生,汉族,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乡 村 村民组 号。

被申请人:合肥 印刷有限责任公司,住所地为合肥市 路 号。

法定代表人:孔 ,系该公司董事长,联系电话 :。

申诉事项:

1、请求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'劳动关系;

2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姜 补发克扣的工资4000元以及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1000元;

3、支付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22000元;

4、加班工资179670.3元以及因未及时支付加班工资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44917.58元;

5、经济补偿金44235.15元;

6、年休假工资报酬26205.75元;

7、补缴 年12月至20 年5月期间以及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的各项社会保险;

事实与理由:

自被申请人合肥 印刷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 公司”)于 年 月 日注册成立至今,申请人姜 就一直在该公司工作。准确来说,姜 是于年8月5日至合肥市 印刷厂上班的,该印刷厂系 公司的前身。上班工作近15年,被申请人 公司既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,也没有依法按时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。工作期间, 公司不仅不能及时发放工资,而且加班也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,更甭提依法给予申请人年休假或年休假工资报酬。被申请人 公司的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各项合法权利。

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特依法向贵院申请仲裁,望依法裁如所请。

此致

  申请人:

  20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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